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6-01-06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安徽/合肥-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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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6-01-06 00:00:00
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号
当事人: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肥东县张小妹麻辣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