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2025年江山市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项目(一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2026-01-12
浙江/衢州 变更澄清
【江山市】2025年江山市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项目(一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浙江/衢州-2026-01-12 00:00:00
****年江山市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项目(一标段)第*次澄清公告
****年江山市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项目(一标段)第*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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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山市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下同),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另外,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出现工程合同终止等特殊情形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现补充增加“**.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应提前规划投标各项工作,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留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交件上传失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提交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其他未涉及内容不做更改,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招标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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