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2026-01-12
上海 招标采购
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上海-2026-01-12 00:00: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局内部规定,根据采购方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
(*)包件一: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二: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三: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四: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五: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六: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总所和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预约),不接受网上报名。
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本公告不得擅自转载,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转载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采购文件售价:***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闵行路***号
联系方式: 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同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
联系方式:陈老师 ***********
上海-2026-01-12 00:00:00
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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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虹口区
采购公告
上海同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局内部规定,根据采购方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
(*)包件一: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二: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三: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四: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五: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包件六:包件名称:委托司法会计专项审计服务*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总所和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预约),不接受网上报名。
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本公告不得擅自转载,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转载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采购文件售价:***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闵行路***号
联系方式: 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同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静安区天目中路***号***室
联系方式:陈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