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2 号)
2026-01-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2 号)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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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岳麓山实验室农科院片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搬迁服务项目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岳麓山实验室农科院片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贵州全全顺搬家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 * 区第 * 栋(*)* 单元 ** 层 * 号房花果园社区
被投诉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 *** 号,长沙市金海路 *** 号国际研创中心 ** 栋天鉴大厦
相关供应商:上海沪试实验室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江场三路 **、** 号 * 层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

六、处理决定

*、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方案不完整、欠科学” 等表述模糊,给予评审小组过大自由裁量权。*、要求提供 “全流程一体化管理系统” 与项目履约无关,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要求★仪器提供原厂技术服务与项目履约无关,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 *、*、*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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