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4 号)
2026-01-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4 号)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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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 ** 批(工设院桌面级工业 *.* 智能制造与数字孪生综合实验平台、智能制造数字技术综合应用单元)项目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 ** 批(工设院桌面级工业 *.* 智能制造与数字孪生综合实验平台、智能制造数字技术综合应用单元)项目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山东经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 * 号 * 号楼
被投诉人: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师范大学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 * 段 *** 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 **** 室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 ** 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科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 *** 号新长海麓谷中心第 * 栋二楼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尚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质疑答复阶段,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现场演示未到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核不全面,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中标人所投数字孪生用户终端(台式计算机)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节能证书,应作废标处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事项 * 不成立,投诉事项 * 部分无效、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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