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3 号)
2026-01-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3 号)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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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液相色谱仪及快速分析类仪器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项目)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液相色谱仪及快速分析类仪器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项目)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腾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 号香芙嘉园 * 栋 *** 号
被投诉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株洲市云龙职教城智慧大道 * 号,长沙市三一大道 *** 号旺德府恺悦国际 * 楼
相关供应商:湖南商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 *** 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 * 栋 ***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暂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人已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清单,应享受小微企业价格部分扣除 **% 优惠,评审未予认定有误。*、因评审有误,应更正得分,中标供应商应核减相应分值。投诉事项 *、* 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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