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0 号)
2026-01-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0 号)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公告预览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年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四)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年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四)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市天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 区洪浪北二路 **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 * 栋 ****
被投诉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 **** 号、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 号 *** 财富中心 **** 房
相关供应商:湖南典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 *** 号湖南大学科技园工程孵化大楼东区第 * 层 *******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包 * 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履约。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所投 * 款软件存在多项参数负偏离,且报价远低于历史项目,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及恶意低价竞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敷衍、回避核心证据,未要求现场演示验证,程序失当。*、采购人未履行监督管理和最终审查职责,未采取必要调查措施,导致质疑处理结果显失公正。投诉事项 *、*、*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采购人应加强项目履约验收管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