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9 号)
2026-01-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9 号)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公告预览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 *** 号附 *** 号 * 层 *** 号
被投诉人: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 ** 号、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 *** 室
相关供应商:无
相关供应商地址:无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开标前,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并发布废标公告。

六、处理决定

*.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使用 “先进性”“稳定性” 等非量化术语。*.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不匹配,多数技术和商务要求未赋予分值。*.业绩评分要求 ** 份核心产品合同及验收报告、发票原件,构成歧视。*.实物演示视频变相要求提供样品,违反相关规定。*.人员职称或培训证书要求与履约能力无关,排斥中小企业。*.对非国标参数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加重供应商负担。*.要求提供车辆核心设计图,泄露商业秘密。*.制造商承诺函构成变相授权,限制经销商参与。*.技术参数在不同评审项中重复评价。因采购任务已取消,项目终止,投诉事项已无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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