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文物管理所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2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灵寿县文物管理所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1-12 00:00:00
灵寿县文物管理所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世纪花园东区******室
被投诉人:灵寿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灵寿县北环东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林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号*栋*单元***号
当事人: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世纪花园东区******室
四、基本情况
“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成立,****年**月**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林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向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和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年**月*日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质疑事项不成立。****年**月**日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接收并受理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更正公告的项目名称,与中标供应商河北林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林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填写的数据与事实不符;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林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货物明细文件里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与事实不符;投诉事项*:中山古城遗址(灵寿县东城区)安防工程(二次)的招标货物技术要求(**项产品)与中山古城遗址(灵寿东城区)安防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太和报(造)字[****]*****第**********号(***项产品)不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对投诉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灵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灵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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