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内容变更的通知
2026-01-12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内容变更的通知
安徽/六安-2026-01-12 00:00:00

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监理(第二次)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杭埠镇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监理(第二次) 公开招标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舒城县农业科技(一期)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及内容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一: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企业和项目总监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制作标书是都是文档导入材料,没有相关模块可以链接诚信库,请问是否是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为准,不需要链接诚信库。请明确?

回复:该内容为提示内容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疑问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 提问:*.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需提供具体时间段为哪一年到哪一年的?

回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

二、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二十、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中“(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幢**层;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现变更为:“(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幢**层;项目负责人:任小彤;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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