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40号)
2025-12-09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40号)
广东/东莞-2025-12-0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中学改扩建工程厨房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

法定代表人:陈智

被投诉人*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御景大厦******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汇星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称汇星公司 址:东莞市寮步镇下

岭贝永恒路*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投诉人因对中标结果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于*******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反映:*.中标人提供的四门高身雪柜(冷藏)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中标人提供的刀具砧板毛巾组合消毒柜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该予以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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