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合同公告
2026-01-12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宁乡市中医医院2025年-2027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1-12 00:00:00
宁乡市中医医院****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金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板仓路以西、向阳路以南新长海中心服务外包基地*栋*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 *******.*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陆角
两年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陆角?*,***,***.**)。年度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玖仟叁佰叁拾贰元叁角?*,***,***.**),月度费用为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陆佰壹拾壹元零贰分?******.**)。本次招标总用工人数不少于**人,每月按实结算。(此费用含员工工资费用、福利费用、防寒降温、加班费用、合理利润费用、服装费用、办公费用、通讯费用、消耗品费用、设备和耐耗品折旧费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所有费用。)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楼东一病室:妇产科、儿科

(*)*楼西二病室:普外科、泌尿科

(*)*楼东三病室:心病(心血管科)

(*)*楼西四病室重症监护室(***)

(*)*楼东五病室:骨伤外科

(*)*楼西六病室:骨伤关节外科

(*)**楼东七病室:脊柱外科、耳鼻咽喉科

(*)**楼西八病室:手足外科

(*)**楼东九病室:脑病(神经医学)科

(**)**楼西十病室:针灸、推拿科

(**)**楼东十一病室:眼科

(**)**楼西十二病室:针灸、康复科

(**)**楼东十三病室:肛肠科、内分泌科

(**)**楼西十四病室:肺病科、呼吸与重症医学科

(**)**楼东十五病室:肾病科、脾胃病科(消化内科)

(**)**楼西十六病室:老年病、肿瘤科、中医经典病房

*.人员配置要求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高中以上学历;

(*)具备药学、护理专科等医学相关专业,或持有护理员等相关证件者优先考虑;

(*)年龄**岁以下的员工不低于**%;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其他要求

护送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特殊病人送检、***病人护送、介入室和手术室手术病人护送、转科病人护送、特殊器械借送、功能检查提前预约、中晚班拿药、代出院病人取药、协助快速办理出院和后勤仓库物资领用等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
*.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上月服务费发票送交甲方相关部门,甲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对服务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①每个月进行一次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在**%以上的全额支付物管费。低于**%的,以**%为基数,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本月应付服务费的一个百分点;

②对乙方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在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每个月根据考核情况及实际投入人员情况计算实付物管费;

③现场服务人员本身对医院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湖南金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宁乡市中医医院临床支持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每个月进行一次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在**%以上的全额支付物管费。低于**%的,以**%为基数,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本月应付服务费的一个百分点;

②对乙方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在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每个月根据考核情况及实际投入人员情况计算实付物管费;

③现场服务人员本身对医院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同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同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同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履约验收标准:

同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同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使用人遵守服务管理制度;审定乙方服务管理制度及年度服务管理计划。

*.对乙方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馈给乙方,并要求限期整改。

*.依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费用。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管理工作,对乙方提出的与工作相关的维修及改善建议等给予配合。

*.甲方依法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合同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计划,经甲方审定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和经营活动;对违反管理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乙方应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对甲方原有临时工可自主安排。

*.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管理体制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院纪院规,时刻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提供优质服务;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参照考评标准在管理费中处罚兑现。

*.合同期间,因不可避免原因造成经济、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避免的应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由乙方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工作失误,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的一切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和疾病以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由乙方自行管理,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立即整改,应立即整改。

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

**.乙方不得在院内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有偿服务。

**.发生群体性、紧急性及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统一调度指挥,及时增派人员。

**.乙方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乙方依法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两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转运和交接,任何人不得买卖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收,由此给医院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负全责,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遇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就如何调整下一阶段的服务费达成一致,对原服务合同金额作适当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服务要求,所形成的新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现有效投诉或不遵守国家及医院规章制度每次扣***元,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黎清华 法定代表人: 魏太平
委托代理人: 彭建波 委托代理人: 张利群


附件列表
  1. ****年*****年临床支持中心服务商遴选项目*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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