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1-12 00:00:00
| [*]******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地块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地块项目售楼处、展示样板房及地下车库等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块项目售楼处、展示样板房及地下车库等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南、城山路西。 *、项目规模: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工程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核定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周期共计**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参与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项目阶段性关键会议,并提供技术指导,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其他配合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售楼处及地下会所、展示样板房、架空层、住宅公共区域(包含车库层入户大堂及电梯厅、住宅首层大堂及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楼梯间等)、地库公共区域(包含车库层单元入口、车行道、停车区、小区机动车主次出入口坡道等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其中售楼处及地下会所区域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复核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展示样板房精装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住宅公区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复核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地下车库区域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区域包含地库单元入口墙地顶、行车道墙地顶、停车区墙地顶、地库立柱墙面、主次入口坡道墙地顶,机电系统施工图、复核设计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灯光设计、配合标识单位设计等,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架空层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等。还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修改、编标答疑、施工技术监造、工程验收等一系列配合。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企业业绩: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房地产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业绩。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资信及报价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三)评分标准 *、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统一为**横向幅面排版,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特殊标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技术标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注:效果图**张,要求详见列表:
*、资信标评审(**分)
*、报价标评审(**分)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本项目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总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经济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扣*.*分;每下浮*%扣*.*分。不足*%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报价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总得分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或以上单数; *、组建监督小组; *、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含技术标、资信标和报价标,必须与在**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结合定标(择优)因素要求提交)。 *、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定标评审资料(含技术标、资信标、报价标和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套(纸质)。 *)*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套。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技术标”、“定标评审资料*资信及报价标(含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定标评审资料**盘”、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定标评审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定标材料与在**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定标(票决法) (*)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择优)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九、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凌明敏,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号楼二层 联系人:凌明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号兴胜大厦*楼 联系人:于文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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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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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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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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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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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块项目售楼处、展示样板房及地下车库等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南、城山路西。 *、项目规模: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工程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核定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周期共计**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参与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项目阶段性关键会议,并提供技术指导,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其他配合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售楼处及地下会所、展示样板房、架空层、住宅公共区域(包含车库层入户大堂及电梯厅、住宅首层大堂及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楼梯间等)、地库公共区域(包含车库层单元入口、车行道、停车区、小区机动车主次出入口坡道等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其中售楼处及地下会所区域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复核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展示样板房精装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住宅公区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复核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地下车库区域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区域包含地库单元入口墙地顶、行车道墙地顶、停车区墙地顶、地库立柱墙面、主次入口坡道墙地顶,机电系统施工图、复核设计区域内墙顶面的消防机电点位并提出优化意见、灯光设计、配合标识单位设计等,施工图报审并通过审查。架空层精装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灯光设计等。还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修改、编标答疑、施工技术监造、工程验收等一系列配合。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企业业绩: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房地产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业绩。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资信及报价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三)评分标准 *、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统一为**横向幅面排版,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特殊标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技术标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注:效果图**张,要求详见列表:
*、资信标评审(**分)
*、报价标评审(**分)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本项目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总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经济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扣*.*分;每下浮*%扣*.*分。不足*%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报价标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入围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总得分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时由招标单位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或以上单数; *、组建监督小组; *、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含技术标、资信标和报价标,必须与在**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结合定标(择优)因素要求提交)。 *、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定标评审资料(含技术标、资信标、报价标和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套(纸质)。 *)*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套。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技术标”、“定标评审资料*资信及报价标(含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定标评审资料**盘”、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定标评审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定标材料与在**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定标(票决法) (*)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择优)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拟中标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九、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凌明敏,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号楼二层 联系人:凌明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号兴胜大厦*楼 联系人:于文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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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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