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福建省)永春县五一水库生产道路工程对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项目
2026-01-12
福建/泉州 招标采购
永春县(福建省)永春县五一水库生产道路工程对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项目
福建/泉州-2026-01-12 00:00:00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五一水库生产道路工程对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邀请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福州榕航林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新绿豪设计有限公司参加报价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永春县五一水库生产道路工程对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永采招【****】**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

生态影响评价项目

*

******.**

其他未列明行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闽财购〔****〕*号规定,本项目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均可提供承诺函,视同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报名期限:*******日至*******,每天*:*****:**时,下午**:*****:**时(北京时间)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日至*******。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号)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吾边村 *** 号

联系人: 苏令松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号

人:小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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