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6-01-10 00:00:00
烟台毓璜顶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箱、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等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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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成
- 未完成
- 选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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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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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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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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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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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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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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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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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信息公开
烟台毓璜顶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箱、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等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烟台毓璜顶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箱、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等设备采购项目,共*个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烟台毓璜顶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箱、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三、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征求意见内容
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进行征集。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生产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显录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后,即可免费下载。
*.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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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格式
格式自拟
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意见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烟台毓璜顶医院
地址:烟台市毓璜顶东路**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号名仕豪庭***室
联系人:王钰
邮箱:*******@***.***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