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0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工程─重庆枢纽港·九龙园汽摩轻量化配套产业城*区项目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工程─重庆枢纽港·九龙园汽摩轻量化配套产业城*区项目”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补遗*、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贰亿玖仟捌佰肆拾肆万陆仟陆佰肆拾捌元肆角肆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含技术措施清单)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详见随本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含技术措施清单)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玖佰贰拾玖万伍仟肆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措施费总额最高限价,本工程措施费总额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壹万捌仟伍佰伍拾叁元陆角玖分),投标人的措施费总额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措施费总额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疑*、本工程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为*********.**元(大写: 贰亿零捌佰玖拾壹万贰仟陆佰伍拾叁元玖角壹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疑*、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均以本补遗发布的为准。 注:以上文件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内容为准,本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相关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一切信息,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查阅或下载与否,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重庆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 九龙现代(重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