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研[2026]第1号)
2026-01-09
江苏/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研[2026]第1号)
江苏/南京-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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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研[****]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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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研[****]第*号 | ||||||||||||||||||||||||||||||||||||
|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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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江宁********:(*)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受让方后期接受属地监管;(*)地块内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仅限工业、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兼容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其中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兼容设施按科研用地管理、登记;(*)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开发区董村路以北、利源路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复函》为准;(*)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江宁********:(*)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地块内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实测为准。受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保留建筑物以评估价格*****.****万元连同国有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在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前向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地块交地前建筑安全质量及消防安全由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 可兼容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功能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其中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兼容设施按照科研用地管理、登记;(*)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以南、上高路以西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全程监管。
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 ||||||||||||||||||||||||||||||||||||
|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二)竞得人所持股份***%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号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宗地编号:**.江宁********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宗地编号:**.江宁********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号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 *** *** *** *** *** |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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