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东河区运输管理所北楼环城路298号(底店)商业房地产转让
2026-01-10
内蒙古/包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东河区运输管理所北楼环城路298号(底店)商业房地产转让
内蒙古/包头-2026-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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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东河区运输管理所北楼环城路***号(底店)商业房地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东河区运输管理所北楼环城路***号(底店)商业房地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包头市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的房产坐落位置: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东河区运输管理所北一楼环城路 *** 号(底店),房屋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无书面资料,所在层*层(共*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 本次转让标的包括房地产及固着在房地产上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产未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性质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此标的物挂牌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 *、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标的其他事项说明 (*)标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房屋面积为转让方提供面积,受让方应进行实地勘验和专业测量。面积发生的变化,不调整成交价格。(*)土地取得方式无书面资料,本次评估价是在标的的土地性质以出让方式为前提得出的结论,评估价包含土地出让金。标的受让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可能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如需补缴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如需补缴维修公积金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