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09 00:00:00
成都高新区第一幼儿园高新一幼****年物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一幼****年物管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公开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要求”中:
(*)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和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单独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为保障服务质量,优惠或减免金额纳入利润部分。若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
(*)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和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单独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二、更改部分内容以修正之后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座,联系电话:************。
(三)最高限价:******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第一幼儿园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号(政务中心 *楼*****)
联系方式:************、************(开评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佳慧
电话:************、************(开评标)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