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6-01-09 00:00:00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区阿吉奈道*****号八一北市场**号商业底店转让(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次。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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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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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元(含增值税)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恒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元(含增值税)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田凯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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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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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总经办会纪〔****〕**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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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转让的房产坐落位置:包头市昆区阿吉奈道*****号八一北市场**号,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无书面资料,所在层*层(共*层)。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包交字第**号,房屋用途为:商业房产,证载权利人为包钢自动化研究所。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产未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性质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使用年限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截止到评估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租赁状态,租期至房屋拍卖、置换期间结束止。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房屋拍卖、置换期间结束止。(现租户主动放弃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标的物租赁费用一月一付,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房屋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次日起双方另行约定租赁相关事项。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最终受让方指定账户。 *、标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承租人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标的其他事项说明 (*)土地权利性质无书面资料,如需补缴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维修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需签订《现场勘验确认表》的适用)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受让双方应当在转让方收到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房产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配合,办理房产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转让方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全部交易价款。 *.本次房产转让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资产在实物交付前的一切毁损、灭失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自交付完成之日起,该风险转移至受让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吉奈道*****号八一北市场**号; 勘验联系人:刘静 ***********。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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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受让申请书.***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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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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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
| 技术支持 | 艳英*********** | |
| 其 他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