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丽春镇塔子村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类)
2026-01-09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彭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丽春镇塔子村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类)
四川/成都-2026-01-09 00:00:00
首页***;交易公告***;农村产权***;详情

彭州市****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丽春镇塔子村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类)

一、项目概况
基本信息 本项目位于彭州市丽春镇塔子,项目需建立干草生产线以及收储设备,包括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台(套)、运输托盘***个。
资金预算 *******.*元 计划工期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起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联系人:曾辉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简州阳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邓飞龙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