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1-09 00:00:00
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设计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嵊州市。
*.*投资估算(或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建设规模:对城南大桥至小砩桥、小砩桥北两侧区域建设健身步道网络,总长度约*.*公里,同步建设*处特色驿站以及其他配套建设。
*.*招标范围: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设计涉及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和②;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 绿化类或风景园林类 )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嵊州市官河南路***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室。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嵊州市长兴路***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嵊州市长兴路***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浦口街道华发东路*号 地 址: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楼
联 系 人:史工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电 话:*************
邮 箱:/邮 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