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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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边镇永丰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服务时间 | 预算单价 | 预算价 | 备注 |
* | 新塘边镇永丰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项目 | *年 | ****元/月 | *****元 |
五、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身体健康,配合村里工作;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逾期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询价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价公告和更正信息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请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动态。
*.质疑和投诉:
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响应方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山市新塘边镇永丰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号楼西侧*楼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新塘边镇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江山市新塘边镇新兴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