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2026-01-09
四川/内江 变更澄清
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内江-2026-01-09 00:00:00
四川/内江-2026-01-09 00:00:00
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资中县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与本表*.*.*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中标价的**%(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现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与本表*.*.*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中标价的**%(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资中县聚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