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新溪水闸重建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01-09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普宁市新溪水闸重建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广州-2026-01-09 00:00:00

普宁市新溪水闸重建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其他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于********日在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普宁市新溪水闸重建工程勘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就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

*.原项目采购预算更正为人民币**.**万元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磋商报价说明:本项目采购文件限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仅要求响应供应商根据基准价报出折扣率(即响应折扣率,有效数字取小数点后二位,折扣率取值范围为*%<折扣率≤***%)。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例如:基准价为***元,拟优惠**元,实际结算价为**元,那么报价综合折扣则**.**/***.******%=**.**%更正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限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仅要求响应供应商根据基准价报出下浮率(即响应下浮率,有效数字取小数点后二位,下浮率取值范围为**%≤下浮率<***%)。若报价超出此范围则响应无效。例如:基准价为***元,拟优惠**元,实际结算价为**元,那么报价综合下浮率则为:**.**/***.******%=**.**%”。

*.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月** **:**:**

*.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以上更正内容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涉及此更正公告内容的,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集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大学路普宁市水利局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号科学院大院*号楼东座*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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