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1-25
福建/宁德 审批|立项|规划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宁德-2025-11-25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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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报来《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改造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函》(宁区九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提升九都镇文化底蕴,改善文化及城建设施水平,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

  四、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对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人民会场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包括墙体翻新、立柱加固、新增钢结构支柱、楼板改造、屋面改造、建筑轮廓、建筑内部给排水、消防、照明、建筑周围接电与通信、照明等设施进行改造及污水管道、化粪池清淤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福建省财政厅****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性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补助外,剩余由项目业主进行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经蕉城区政法委员会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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