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2-31 00:00:00
由岱山县高亭镇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江南村渔村文化中心—村民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在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中标人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工期要求:**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下浮率:*%,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宇舜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宇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纪要: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一、浙江舟山荣源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准时出席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二、舟山振顺建筑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规定:“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或投标函未明确投标工期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以上两家单位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后续流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始*日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岱山县高亭镇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