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1-09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宁波-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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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物业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卫生保洁、消控管理、会务服务、日常维修、物资采购等,协助做好食堂管理,按要求做好防台防汛等相关工作。
*、组建适应物业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按不低于最低配员要求落实人员配备,加强人员培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平稳运行。
*、建立合理的薪资体系,落实人员安全保障措施,按要求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独立承担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用工纠纷和矛盾,不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
*、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不发生被采购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业主方将对物业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作为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依据。参照国家及浙江省、宁波市对物业管理的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与标准,作出物业管理响应方案(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要求做到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物业服务方原因导致所管物业范围内发生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服务方赔偿相关损失。 服务期限为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


      
联系人 胡小红                
联系电话 ***********                
备注 /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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