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2 号)
2026-01-09
湖南/怀化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2 号)
湖南/怀化-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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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2026-01-09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重新立项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重新立项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湘西瑞格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省湘西经开区羊城路雪花啤酒厂对面
被投诉人: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 *** 号,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 **** 室
相关供应商:怀化市龙形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约。
六、处理决定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及落款名称与盖章名称不一致,声明函无效,不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投标文件应无效。*.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明确各采购标的,通过模糊填写掩盖真实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距离采购人 * 公里左右,无法确保 ** 分钟内送达 *** 瓶瓶装氧,相关承诺为虚假材料。*.中标人不具备乙炔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中标资格应无效。*.中标人 **** 年曾受 ** 万元行政处罚,却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无相关处罚,属于提供虚假声明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 *、*、* 不成立,投诉事项 *、* 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针对中标人提交虚假材料的问题,将另行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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