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4 号)
2026-01-09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4 号)
湖南/长沙-2026-01-09 00:00:00
公告预览
湖南/长沙-2026-01-09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教学楼和 *#实验楼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包 *)项目(湘财采计〔****〕****** 号(包 *))”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包 *)
二、项目名称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教学楼和 *#实验楼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包 *)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百瑞暖通与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 ** 号百纳公寓 * 栋 *** 房
被投诉人: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技园学士路 *** 号,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 * 段 *** 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 **** 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信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 号天安总部中心 ** 号楼 ***、***、***、*** 室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施工完成。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营业收入和企业规模信息虚假,多次伪造声明函谋取中标,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未在前期质疑中提出,且与质疑答复内容无关,不符合法定投诉条件,为无效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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