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09 00:00:00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包)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就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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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投标文件初审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投标报价得分) |
综合评分 |
综合评分排名 |
名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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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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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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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鑫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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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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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飞天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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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其他补充事项
(一)异议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中标结果有出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异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异议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异议函转发异议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异议者,将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异议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投诉
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招标人)提起投诉。
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联系方式:***********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招标文件咨询)
电话:(***)********
(四)异议受理: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五)投诉受理: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