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9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6-01-09 00:00:00
湖北/襄阳-2026-01-09 00:00:00
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樊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远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开发区
被投诉人:湖北省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街道汉水华城翠园*号楼*楼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远大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对湖北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组织实施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樊采计备[****]*****号)采购活动的投诉。投诉人不满意被投诉人提出的质疑答复,提出以下投诉。
*.招标文件中车辆类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能够满足的仅深圳东风一家可满足,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指向性、限制性,通过特定技术参数框定特定车型范围,破坏公平竞争,削弱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比例扣除不合理,对大型企业构成歧视性或差别性对待。
*.招标文件交货期设置不明确。
*.招标文件将付款方式设置不合法。未按法律规定明确付款时间和支付比例,缺乏明确的时间点和支付比例,给投标人带来操作困扰和潜在风险。
*.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不明确,影响投标人正确响应。
*.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并设置区间分值,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樊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