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2026-01-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1-09 00:00:00

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工程量清单上传为电子版,能否提供控制价软件版,方便企业操作?

答:不提供。

提问*: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我公司有以下疑问,针对资格要求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我司老旧小区改造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万是否符合该项目要求,针对资格要求条件之一: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我司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业绩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的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请问:我公司提供业主证明,证明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金额为****万元,是否认可?

答: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请问:我单位承建项目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其中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超过****万,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提供工程量清单,业主证明等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答:提供工程量清单中体现业绩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贵单位的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我公司提供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业绩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贵单位的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工业园区的附属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附属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提问:我单位提供****年*月*日后承建合同价*****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业绩,其中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的住宅附属工程部分合同额不低于****万元,且附有业主证明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复审报告;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政府审计部门的复审报告中能体现业绩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

提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计划开工日期是否是****年*月*日。

答: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号

邮编:******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邮编:******

联系人:薛健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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