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1-09 00:00:00
东港大道、金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大道、金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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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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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 (*)拟投入人员情况 |
②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绿化工或花卉工或植保工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④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格式见附件)。①、②、③、④人员不得重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其中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址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的,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返聘协议)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②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绿化工或花卉工或植保工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分,本项最高得*分。相同专业不重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格式见附件)。①、②、③人员不得重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其中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址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的,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返聘协议)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号**栋
联系人:宁本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本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