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训练模型采购参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2026-01-09
全国 招标采购
部分训练模型采购参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全国-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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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训练模型采购参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部分训练模型采购参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本院部分训练模型一批采购意向公开,参数公示及征集意见:
一、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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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
技术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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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训练模型采购 |
**件 |
***万元 |
详见附件* |
外伤模拟模型、伤情化妆器材、心肺复苏及考核系统等 |
二、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按要求填写《建议函》(详见附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逐页盖章,扫描***格式文件,通过邮箱传送,邮箱号:*********@****.***;联系人:陆老师***********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经济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提交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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