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8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1-08 00:00:00
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康定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定旅游交通导视牌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兴蜀兴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庆街道中南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宸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号金履国际*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宸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康定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康定旅游交通导视牌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小组以我公司未提供法人身份证为由,认为我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审小组理由:评审条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通过,资格审查小组意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歧义,未明确反光膜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康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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