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10 号)
2026-01-08
湖南/株洲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10 号)
湖南/株洲-202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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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废水处理站建设重新立项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废水处理站建设重新立项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建远环保 (广东) 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路 ** 号东森商业大厦(东嘉国际)*****
被投诉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株洲市云龙职教城智慧大道 * 号,长沙市三一大道 *** 号旺德府恺悦国际 * 楼
相关供应商:湖南清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服饰路 *** 号嘉顺服装厂厂房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目前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约。

六、处理决定

代理机构拒绝提供被投诉项目的分项得分,影响招标公正性和透明度。被投诉项目存在私下接触、金钱交易、恐吓等围标串标行为。投诉事项 *、*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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