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7 号)
2026-01-08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37 号)
湖南/长沙-2026-01-08 00:00:00
公告预览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赛诺威盛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 ** 号 * 幢 * 层
被投诉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湘雅路 ** 号,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 * 段 *** 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 **** 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德荣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 号院 * 号楼,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湘江北路一段 ** 号德荣医疗物流园 * 栋 ** 楼 *、* 区,** 楼 *、* 区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包 * 已签订合同,包 * 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招标文件要求 * 线系统球管小焦点尺寸≤*.***×*.***,投诉人投标参数 *.***×*.***,按行业标准及惯例,面积和焦点宽度均优于要求,评审认定为负偏离不合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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