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1-08 00:00:00
闽瑞新合纤项目意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闽瑞新合纤项目意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及现场磋商。
*、项目编号:匠一招[****]***号
*、项目名称:闽瑞新合纤项目意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转账汇款,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磋商文件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登记表样式详见公告附件)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的电子邮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未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公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总监理工程师 |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吴航路***号罗马花园一号楼七层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楼
联系人:余青、余芳、郭晨飙
联系电话:*************、***********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
购买标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
账 号:******************** |
|
|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厦门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
|
|
账号:************** |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行业标准 |
|
* |
闽瑞新合纤项目意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天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备注:
*、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公告附件:
- 《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