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2025年金沙江中上游(南段)高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08
四川/甘孜 变更澄清
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2025年金沙江中上游(南段)高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甘孜-202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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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年金沙江中上游(南段)高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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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年金沙江中上游(南段)高原区生物多样性 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情况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业绩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条、第*.*.*条”要求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第*.*.*条、第*.*.*条”要求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他主要人员中:“上述人员中每具有一个(专业、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加(*)分,最高得(*)分”处“最高得(*)分”分值填写错误,现此处订正为:“上述人员中每具有一个(专业、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加(*)分,最高得(*)分”。此订正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城宏旭(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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