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2026-01-08 00:00:00
黄石港区大泉路**号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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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黄石港区大泉路 ** 号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原文件“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行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现更正为“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黄石市黄石港区城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黄石港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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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