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交易公告)
2026-01-0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6-01-08 00:00:00
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为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项目名称: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设计服务内容:工程涉及范围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工作。 *.投资金额:建安费暂定为****万。 *.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前款约定的暂定设计费的**%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款约定的暂定设计费的**%。 *.*设计成果通过结算评审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设计费和结算评审价之间低价者的***%。 *.*乙方在收款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等请款资料。乙方提供的发票记载内容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规范的,甲方对价款不予结算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 *.*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视为甲方违约。 *.*如财政审核未获批准或甲方未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甲方均有权向后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金额以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的金额为限。 *.*因政策调整或政府决定等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但甲方应按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对应的设计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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