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号
2026-01-08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号
江苏/宿迁-2026-01-08 00:00:00
你的当前位置: 首页 ***;监管信息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发布:宿迁采购网发布时间:**********访问次数:*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淮河路*

联系人:陈言兵

被投诉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号永昌财富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慧芳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

法定代表人: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数据存储中心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 其他地区招标文件与本项目相同

*. 采购需求考核方案的考核标准仍是扣分制,例如人员脱岗或无考勤记录的或考勤记录不满足****小时值守的,每次扣*分等多项内容,有可能增加财政支出;

*.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证书设置违法

(二)投诉请求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