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告知书 洪财购〔2026〕4号
2026-01-08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不予受理告知书 洪财购〔2026〕4号
江苏/宿迁-2026-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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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告知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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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雪亮工程社会面联网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书(第三次),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
经查,你公司的质疑、投诉内容系针对中标结果提出,另根据该项目评标档案,你公司未实际参加该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你公司在未参加该项目的情况下针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