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1-08 00:00:00
质疑供应商:山东智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震
联系人:熊智勇、赵茹月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号楼*****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项目编号:***********************)质疑函原件一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及时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公司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详见质疑函扫描件。
三、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经核实,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检测灵敏度:
*.* ***利血平柱上进样,*/****~***,信噪比≥***,***:*,同时满足*针重现性******;*%。
*.* ***氯霉素柱上进样,*/****~***,信噪比≥***,***:*,同时满足*针重现性******;*%。”要求,贵公司未提供能够证明“同时满足*针重现性******;*%”参数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实质性要求。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答复*:经核实,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离子源具有辅助加热雾化气设计,辅助加热气温度可达***℃,且可根据化合物特点进行加热气温度优化。(投标文件中提供操作软件截图证明文件)”要求离子源具有辅助加热雾化气设计,辅助加热气温度可达***℃,贵公司提供的产品辅助加热气温度最高可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均不成立。现作出如下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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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谱仪项目*质疑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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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