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1号)
2026-01-08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1号)
天津-2026-01-08 00:00:00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财政检查结论

红桥财采结通〔*****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月至******月,对你单位自******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保证金逾期退还

*.项目需求制定不合理。

*.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表述不清楚、不规范。

*.采购文件售价不合理。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四条、《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财库〔****〕**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存在《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冀财采〔****〕**号)中明确的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情形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依法整改,并于*******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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