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1号)
2026-01-08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1号)
天津-2026-01-08 00:00:00
天津-2026-01-08 00:00:00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财政检查结论
红桥财采结通〔****〕*号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年*月至****年**月,对你单位自****年*月*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保证金逾期退还。
*.项目需求制定不合理。
*.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表述不清楚、不规范。
*.采购文件售价不合理。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四条、《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财库〔****〕**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冀财采〔****〕**号)中明确的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情形。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依法整改,并于****年*月**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