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07
浙江/台州 质疑投诉
台州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浙江/台州-2026-01-07 00:00:00
台州市财政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台州市财政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台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入选“财政部财政法治基层联系点”(全省唯一)为契机,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积极有为助力台州市“三大牵引性抓手”攻坚活动。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审查能力,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深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重大执法决定等的合法性审查程序,法规部门通过配备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借助外部法律顾问专业能力,并依托“浙政钉”等数字化平台,实现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审查程序全程留痕。****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件(其中已发文且发文主体为我局的*件),合同**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件,行政处罚决定*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其中*件****年收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份(其中*份提报市政府)。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浙政钉*规范性文件办理”模块,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嵌入系统流程,落实“起草处室初审+法规部门复核”的双重审查制度,确保我局制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自查、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抽查。

三是开展政府合同全面清理。根据《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合同,从基本情况、签订程序、履约情况、争议处理等多方面进行自查,梳理合同***份,无未经审查、违约、未备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二)聚焦监管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政采环境。为打击利用质疑投诉等方式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在全市开展“财法护航·政采清源”政府采购恶意投诉专项整治行动。*月印发行动方案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汇总梳理****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数据,并开设违法线索征集专用邮箱。年底,全市筛选重点观察名单供应商**家,征集违法线索*条,针对“在全国范围**个月内*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行为开出全省首例政府采购行政处理“罚单”,持续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是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印发了****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通知,通过明确检查事项、监管方法、监管对象等,部署“综合查一次”工作,实行“一表通查”,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三项制度”、亮证执法等,全面落实“亮证查”“亮码查”要求。落实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运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信用规则模块,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检查,联合档案部门、人社部门,有效降低企业迎检频次;与温岭局通过建立高效的上下协作机制,推进内部资源共享。

三是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财政系统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和****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发现案卷存在归档文书非最终版、文书内容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出具评查结果反馈函,要求相关单位、处室在限期内整改,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案卷管理。

(三)实质性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化解采购纠纷。通过组织质证、强化双方举证要求、及时沟通调解等多种方式,力争将纠纷化解,****年共有*起政府采购投诉由当事人主动撤回。开展市本级医疗系统政府采购政策培训,深入讲解系统流程、政采政策、典型案例等方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二是妥善处理举报投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对收到的举报投诉件认真核查,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厘清真实诉求,依法依规处理或引导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年共处理举报投诉类案件*起。

三是依法应对行政争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件(其中*件****年立案),其中*件以原告撤诉结案,*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无行政复议案件。

(四)夯实联系点功能,提升财政法治效能。

作为全省唯一的财政部财政法治基层联系点,积极发挥“探头”和“桥梁”作用。一方面,建立健全向上沟通机制,及时反映基层财政法治实践中的情况、问题与需求,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月前往省财政厅参加财政部召开的“财政法治工作座谈会”视频会议,并成为唯一在会议上发言的市级财政部门。*月,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参加全国部分省市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月,撰写《创新推行“三跨”联合检查行动的实践探索》并刊印于《浙江财税与会计》(****年第*期)。另一方面,加强对县(市、区)财政法治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能力整体提升。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抓住“**·*”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广场宣传、宪法宣誓、微信公众号转发等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开展“依法理财第一课”,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波为近三年新入职人员、各处室法治联络员及局团工委(青年联合会)推荐的青年代表讲授依法理财相关知识,为青年财政干部扣好依法理财“第一粒扣子”,夯实法治财政建设中坚力量。编制《学法手册(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特刊)》,针对近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频发的实际情况,丰富干部职工应对行政争议的知识储备。

二、****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提升,特别是在应对投诉、举报、信访等工作中,存在依靠经验直觉判断的情况,需要加强常态化、精准化和具有实践性的法治培训。

(二)现代科技的辅助作用有待挖掘。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辅助合法性审查、制度清理等尚处于探索初期,如何将人工智能的分析结果更好更准确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还需要不断尝试。

(三)执法监管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模式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的职责衔接需进一步细化。

三、****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年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次,局领导多次主持资产评估领域投诉案、依申请公开诉讼案、财政资金履职案等的协调会,积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案件疑难问题。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等事项中,实现集体讨论决定***%全覆盖。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局领导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次。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一季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在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发布信息***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

四、****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深化法治统筹领导上持续发力。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面向全局干部职工提供更多的学法机会,提升全局法治素养。充分发挥财政部财政法治基层联系点优势,积极配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做好法治财政基础性工作。

(二)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上持续发力。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探索利用********、文心一言、豆包等人工智能辅助审查。开展****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确保制度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推动财政管理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巩固拓展“财法护航·政采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充分应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过负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深化“综合查一次”监管,推动联合检查常态化运行,践行“监管不扰企、服务不缺位”。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沟通和衔接,进一步明确划转事项职责边界。

(四)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上持续发力。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流程。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纠纷的实效。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五)在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上持续发力。科学谋划并启动财政“九五”普法规划。运用新媒体、短视频等载体,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惠企政策、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开展靶向式、滴灌式普法宣传,提升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获得感。

台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