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1-08 00:00:00
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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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采购人拟通过公开竞争形式,优选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商,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所属采购单位提供为期*年的肉类、调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万元。分别按天津地区肉类、北京地区肉类、北京地区调料类确定招标包数,本项目分三包:
天津地区:天津区域某七处(分别位于河西区、东丽区、北辰区、南开区、静海区)。 北京地区:北京区域某四处(分别位于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 肉类主要包括:猪肉、牛肉、鸡肉等畜禽肉;火腿肠、香肠、腊肉等肉制品;冷鲜肉、冷冻肉、冷冻鸡鸭、鱼丸等冷冻食品;鱼肉、虾、螃蟹等水产海鲜产品等,净肉类等初加工预制品等。 调料类主要包括:盐、酱油、醋、味精等调味品;食用油、豆类等粮油品;牛奶、酸奶、奶酪等奶制品;木耳、香菇、红枣、枸杞等干杂品;方便面、速食食品等方便食品;茶、咖啡、果汁、碳酸饮料等饮品。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服务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次,限期**个月。其中在合同履约期间,采购单位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一年*前三季度考评优秀、各采购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可续签一次**个月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可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即甲方无责解约),考评结果由甲方供应部门根据各采购单位考评分值等确定。每季度后**日内采购单位供应部门通报中标供应商考评结果。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本项目每包确定一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按照包一、包二、包三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公示期内,采购单位组织现场查看,对发生问题的取消其单位所有标包中标资格,并按本包评标名次顺移,在其他标包已获中标的供应商不参与顺移名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 (九)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购买标书记录登记表及秘密协议(格式见附件,双面打印) 上述材料只作为申请招标文件的材料,最终评标以现场审查为准。 二、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除纸质材料外,所有材料扫描刻盘,同步递交。(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需提交*****格式)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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