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机器及厂房(已拆除)共22项资产转让
2026-01-07
四川/泸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办公设备、机器及厂房(已拆除)共22项资产转让
四川/泸州-2026-01-07 00:00:00
四川/泸州-2026-01-07 00:00:00
办公设备、机器及厂房(已拆除)共**项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办公设备、机器及厂房(已拆除)共**项资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泸州发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批次处置资产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本次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处置的标的物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四、本次处置的资产所涉及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或存在本所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号)物权类交易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作为受让方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八、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则为全款,分期支付则为首期价款)。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则全款,分期支付则为首期价款)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为分期支付,则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确认收到全部价款的函后出具交易凭证。 九、转、受让双方应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十、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十一、看样联系人:欧其林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