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2026-01-07 00:00:00
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坡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为推进全县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夯实法治宣传教育根基,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拟在文罗镇坡村村委会实施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文罗镇坡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整。
(三)建设地点:文罗镇坡村村委会。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或参加集体踏勘。集体踏勘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四)建设内容:
*.法治长廊宣传栏翻新;
*.大榕树周边环境改造;
*.整体法治宣传氛围营造。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验收主体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六)比选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
二、比选内容
项目设计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业务。
(二)其他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具备广告宣传栏设计制作经验,拥有相关成功案例。
*.熟悉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拥有图片库、字体库、人物肖像等版权,确保所用配图、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比选申请单位简介。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无需提供)。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六)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五、比选报名申请
(一)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比选申请材料递交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室。(注: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网上或邮寄方式)
(三)比选申请人须指派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递交材料。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
(一)符合比选条件的单位需在现场踏勘结束后*个自然日内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及报价明细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二)项目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不少于*家申请人的设计方案及报价进行评审,排名第一的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无补偿)。
(三)中选名单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地 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司法局



